•  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7楼
  •  聘请法律顾问请联系宋律师13918650681
 登录  注册
购物车
  • 购物车里没有商品
小计0 ¥
查看购物车 结算
工程律师 | 工程款催收 | 工程全过程风险管控 | 沪东方建筑商学院
  • 首页
  • 培训视频
    • 施工方培训
    • 业主培训
  • 合同下载
    • 施工方专区
    • 业主专区
  • 诉讼代理
  • 法律顾问
  • 项目顾问
返回 上正恒泰工程律师团队 返回  
  139-1865-0681

【培训通知】“新冠病毒疫情下项目部风险管控暨项培训目复工/工期签证/费用索赔/工程款安全等”免费在线专题通知
+ 查看更多

文章来源:沪东方建筑商学院原创
培训目的

各建筑集团!

复工在即,建筑企业首要解决的就是疫情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。疫情虽属不可抗力,但不是当然索赔理由。施工方希望业主多承担些费用,尤其是停工损失和人、材、机上涨费用;而业主则希望少付些,尤其是那些经营停滞、现金流不足的业主,能否按时支付进度款都是问题,更不愿增加费用,双方难免发生争议。施工方该如何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?如果业主拒绝了,施工方能否拒绝复工?复工之后该注意哪些问题?万一业主破产了,如何保障工程款安全?为了帮助各项目部做好疫情期间的索赔和风险防控工作,我们决定3月底免费在线举办疫情风险防控专题培训。

培训内容大纲

具体培训内容如下:

第一部分 2003年“非典”期间有关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判决案例

第二部分 正确理解和适用《合同法》第171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

第三部分 正确理解和适用《合同法司法解释》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

第四部分 详细解读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关于不可抗力损失的条款

第五部分 综合评析住建部门关于新冠疫情指导文件和费用分担原则

第六部分 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及谈判角度

第七部分 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出的费用索赔及谈判角度

第八部分 施工企业签订疫情补偿协议时的注意事项

第九部分 业主拒绝索赔诉求时,施工方能否拒绝复工?

第十部分 疫情下,施工方如何保障工程款的安全性?

第十一部分 如何利用疫情催讨之前被拖欠的工程款?

第十二部分 复工后项目部应做好的进一步取证和索赔工作

培训时间、培训地点及费用

    1、培训时长:2个小时。

2、培训日期:3月底-4月初,根据疫情进展和报名人数,提前一周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,不再另行通知,请提前关注公众号。

3、培训方式:在线培训。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培训账号,申请加入后观看。培训结束后可回看。

4、培训费用:本期免费(下一期恢复收费,每期每家公司500元)。

 

备注:

1、感兴趣的单位请填写《回执》并拍照上传到微信公众号“沪东方建筑商学院”或联系宋律师。

2、如果希望试用“八八战法” 项目部风险管控操作系统的,欢迎预约。

3、如果有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全程风险管控顾问的,欢迎垂询洽商合作事宜!

4、欢迎开通视频网站VIP会员观看历次培训。

上一篇第201905期—关于举办《建筑集团企业工程(款)诉讼风险管控暨大标的、大挂靠、大索赔案件诉讼实战技巧》集中培训的通知
没有了下一篇
下一篇没有了
VIP会员/学习就是生产力
学好微课程 敢接大工程
更多视频+
法律顾问培训会员
法律顾问/建筑企业必备
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团队
更多视频+
客户
聘请法律顾问
项目顾问/支援二次经营
工程遍四方 赢在沪东方
更多视频+
4
聘请项目顾问
来访预约
更多视频+

工程案件比较复杂,请预约律师当面咨询!

点击获取
发送成功,注意查看手机!
请稍候
qrcode_for_gh_24829a2f386a_258
关注我们了解行业动态
版权所有:建筑法研究中心
法律服务: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
客服电话:   139-1865-0681
地址: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7层
ICP证: 京ICP备17074040号 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我的账户